主考学校:广东药学院毕业要求:不少于15门课程且不低于76学分。课程设置:比考课15门76学分;加考课1门4学分。
说明:1、本专业仅接受医药学专业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。 2、港澳考生课不考001、002,但须加考231。
注:
1、在2008年首次使用的新教材或修订改版后首次启用的教材,均在课程名称栏内加“★”以示区别。
2、2008年统考课程使用的教材版次均为印刷改版后的最新版次,在“版次”栏内加“*”的课程表示其教材和大纲内容及要求近年来未变动,只是改为大纲、教材合订或仅版式大小及装帧有所变化。
3、本目录内的课程学分含实践性环节学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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