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明:1、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3门,总学分不得少于73学分。
2、3300、0318、3297、3298、0321、0320、0152中任选5门课程。3、考生要完成一次综合作业(实践考核):独立完成某一公共关系活动的策划,并提交作品。综合作业作为毕业论文内容之一。
4、40岁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英语(二),但须加考0147、2625、3299三门课程。该类考生毕业时只能取得本科毕业文凭,不能获得学位。
5、公共关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以直接报考本专业。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,须加考公共关系学、公关心理学和公共关系写作3门课程。
注:
1、在2008年首次使用的新教材或修订改版后首次启用的教材,均在课程名称栏内加“★”以示区别。
2、2008年统考课程使用的教材版次均为印刷改版后的最新版次,在“版次”栏内加“*”的课程表示其教材和大纲内容及要求近年来未变动,只是改为大纲、教材合订或仅版式大小及装帧有所变化。
3、本目录内的课程学分含实践性环节学分。
教育部考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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