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明:请注意:部分专业科目的课程名称和使用教材名称不同。主考学校:深圳大学毕业要求:不少于13门课程且不低于70学分。课程设置:必考课11门61学分;选考课5门27学分;加考课4门20学分。
1、101至105任选2门课程,不低于10学分。
2、广告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;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4,已取得相同名称,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。
3、不考英语(二)的考生,须加考3门(或以上)选考课程,不少于14学分。
4、港澳考生可不考001、002,但须加考231。
5、综合作业:本专业本科段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,须做综合作业。要求是:(1)、独立完成某一广告个案的部分策划实务,或主持完成某项市场调查,并提交报告;(2)、 独立完成某一广告作品的设计任务与创作任务,并提交作品。(由主考学校按实践课程的考核要求布置完成)
注:
1、在2008年首次使用的新教材或修订改版后首次启用的教材,均在课程名称栏内加“★”以示区别。
2、2008年统考课程使用的教材版次均为印刷改版后的最新版次,在“版次”栏内加“*”的课程表示其教材和大纲内容及要求近年来未变动,只是改为大纲、教材合订或仅版式大小及装帧有所变化。
3、本目录内的课程学分含实践性环节学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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