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明:专业代码:B030117;主考学校:中山大学;开考方式:面向社会;报考范围:广东省。
一、毕业要求:1、非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考生,不少于19门课程,且不低于98学分。2、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,不少于16门课程,且不低于79学分。二、课程设置:必考课18门84学分,选考课15门62学分,加考课0门0学分。三、1·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者,必考课程为16门,累计79学分;2、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者,必考课为18门,累计84学分,选考课程至少要获得14学分,不选考英语(二)的考生,须从其它选考课程中加考若干门选考课程,累计学分不少于14学分。3、毕业论文是本科学历的必修内容。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。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,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,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。论文必须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,且观点明确,结构合理,论述有据,文字通顺。论文由主考学校组织审阅和答辩,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,即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和不及格。4、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参加本专业考试前,已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与本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、学分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,可申请免考。
注:
1、在2008年首次使用的新教材或修订改版后首次启用的教材,均在课程名称栏内加“★”以示区别。
2、2008年统考课程使用的教材版次均为印刷改版后的最新版次,在“版次”栏内加“*”的课程表示其教材和大纲内容及要求近年来未变动,只是改为大纲、教材合订或仅版式大小及装帧有所变化。
3、本目录内的课程学分含实践性环节学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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