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明:主考院校:华南师范大学毕业要求:不少于14门且不低于70学分。课程设置:必考课12门60学分;选考课8门43学分;加考课2门11学分。
1、选考课须任选2门不少于10学分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政务专业(专科)毕业生不得选考“行政法学(0261)”课程。
2、35岁以上考生可以申请免考英语(二),但必须从选考课程中选择加考与第1点要求的选考课程不重复且不少于14学分的课程。免考英语(二)的考生,不得授予学士学位。
3、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,其他专业毕业生报考本专业,需加考“行政管理学”和“政府信息资源管理”两科。
注:
1、在2008年首次使用的新教材或修订改版后首次启用的教材,均在课程名称栏内加“★”以示区别。
2、2008年统考课程使用的教材版次均为印刷改版后的最新版次,在“版次”栏内加“*”的课程表示其教材和大纲内容及要求近年来未变动,只是改为大纲、教材合订或仅版式大小及装帧有所变化。
3、本目录内的课程学分含实践性环节学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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